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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活動-基礎屬性

1. 使用者活動


使用者活動主要是用於需要使用者參與填寫或審核的情境。在建立一個新流程時,系統會預先建立兩個使用者活動節點:[填寫申請單]、[審核]。

1.1 填寫申請單

填寫申請單是一個流程開始的起點,系統會預設[填寫申請單]參與者為填寫表單的發起人(Originator)。

邏輯上來說,[審核]會在完成表單填寫後,才會進入到審核階段。

因此,在流程圖中,[填寫申請單]節點不可刪除,並且會接在[開始]節點後、其他使用者活動節點之前。

填寫申請單

填寫申請單

1.2 審核

審核節點

審核節點

從左側 【節點選單】 中拖曳到 【設計區】 的使用者活動節點,大致上都可以視為[審核]節點使用。

[審核]節點則是可以任意新增、編輯及刪除,依據使用者需求調整其在每個流程中所處的階段。

[審核]節點的屬性大致上可以分成通用屬性、基礎屬性、進階屬性三大類:

  • 通用屬性:節點的通用屬性,包含節點名稱、節點編號等,詳細介紹請詳見 節點通用屬性 章節
  • 基礎屬性
    • 參與者:設定目前節點指定的使用者類型、不同情境、身份下的審核方式。
    • 數據權限:表單到目前節點時,每個欄位的可見、可寫、必填、摘要等數據權限。
    • 操作權限:目前節點參與者可以針對流程執行的動作,包含審核通過、轉辦、駁回、作廢流程等。
    • 列印範本:根據 【表單設計】 建立的列印範本,列印目前節點的流程表單資訊。
    • 節點待辦通知:定義流程到目前節點時,除了系統通知以外,其他發送通知方式。
  • 進階屬性
    • AI 輔助審核:透過設定輔助審核的 Prompt,協助目前參與者快速了解審核規則,並提供審核建議。
    • 逾時規則與預警:當審核期限快到時,發送預警通知給參與者;或者當審核超過規定時間時,依據逾時規則發送通知或自動執行流程操作。
    • 事件處理:依據節點生命週期及審核結果,設定發送通知規則、系統自動化操作、綁定業務規則等。

以下章節針對節點屬性詳細介紹。

2. 前置條件


前置條件是針對目前節點之前,是否所有分支都已完成或是僅需要其中一個節點完成,才會開始執行目前節點。

  • 全部

    目前節點之前,所有分支皆以執行完成。

    例如:採購申請單須經由需求單位主管及倉儲部門審核通過後,才會進到採購部門審核。

    全部

    全部

  • 任一

    目前節點之前,如其中一個分支節點完成,就會開始執行目前節點。

    例如:法務單位任一課完成目前採購合約審核,即可進入會計審核採購細節程序。

    任一

    任一

3. 後置條件


依據目前節點是否審核通過或駁回,決定並行的節點是否取消,可複選。

例如:法務一課無論是審核通過還是駁回,並行的法務二課任務都會取消,避免合約重複審核。

後置條件

後置條件

4. 基礎屬性


4.1 參與者

參與者是該節點指定參與的人員,設定方式分為表達式視圖或公式視圖兩種方式。詳細介紹請詳見 參與者設定 章節。

  • 表達式視圖:依據欄位、部門、角色、組織機構、直屬主管等設定參與者。

    表達式視圖

    表達式視圖

  • 公式視圖:以函數方式設定參與者規則,相較表達式視圖提供更彈性的設定方式。

    公式視圖

    公式視圖

自由選擇下個節點審核人

若開啟此功能,目前節點參與者可以選擇下一個節點的審核人員。

  • 選擇範圍:依據下一個節點設定的參與者規則。
  • 當參與者類型為單人時,下一個節點審核人員只能選一個;若參與者類型為多人時,則可以選擇多個人作為參與者。

4.2 參與者類型

參與者類型是指目前節點的參與人數,系統預設值為單人。

  • 參與者類型為單人 若參與者類型選擇單人,但參與者規則符合人員為多人,系統將取第一個符合參與者規則的人作為目前節點的處理人,並且只有一位會收到待辦通知。

  • 參與者類型為多人 若參與者類型選擇多人時,須設定多人的參與方式、通過與駁回的判斷規則。

    參與者類型為多人

    參與者類型為多人

    **參與方式:**當參與者類型為多人時,審核人員參與的先後順序。

    • 並行:多個人同時收到待辦通知,參予人不分先後順序進行審核。
    • 串行:多個人依據參與人的順序依序進行審核,並且要前一人審核完成,下一個人才會收到待辦通知;若符合參與者規則的人員無先後順序,系統將任意決定審核順序。

    同意出口:當參與者類型為多人時,進入下一個節點的同意規則。

    • 依同意情況:可選擇 『依百分比』 或是 『依人數』 決定同意時,才能進入下一個節點。 例如:假設目前有 10 個審核人員,百分比 80 % 同意時進入下個節點,意味著需要 8 人點選同意後,才可以到下一個節點。
    • 依審核完成情況:無論審核人員是否同意,只要 所有參與者都處理過 就會進入到下一個節點。

    同意出口

    同意出口

    否決出口:當參與者類型為多人並且同意出口為『依同意情況』時,須設定駁回上一個節點的規則。

    否決出口

    否決出口

    重新進入節點時:當節點駁回後又回到目前節點時,參與目前節點參與者再次審核的規則。

    • 重新計算參與者:發送待辦通知給目前節點所有參與者,並重新依據同意出口與否決出口判斷是否進入下一個節點。
    • 由上次審核人處理:只發送給上一次審核時有參與的參與者,並重新依據同意出口與否決出口判斷是否進入下一個節點。 例如:節點有 ABC 三人審核,上一次 AB 駁回了流程(50% 同意時進入下一個節點,50% 不同意時駁回上一個節點);節點再次回到目前節點時,只發送待辦通知給 AB,不給 C,AB 再依據同意與否決出口規則計算目前審核結果。

4.3 無參與者

無參與者

無參與者

當參與者依據設定未找到符合規則的使用者時,有六個選項來處理這種特殊情況。

  • 轉交管理員:轉交給對這筆數據有管理權限的子管理員,如果沒有子管理員就轉交給系統管理員。

    子管理員收到待辦任務時,可以以管理員身份調整節點,使得節點可以繼續運行。

  • 直接通過:會直接跳過目前節點,進入到下一個節點。

  • 轉交特權人:轉交給目前流程的特權人(在流程屬性中設定特權人)

  • 自訂處理人:轉交給目前節點自訂的處理人

  • 流程變為異常:流程自動變為『異常』狀態,並顯示在異常列表中。

  • **由上一節點選人:**由上一節點審核人選擇目前節點審核人(如節點多人時由最後一人定義)

4.4 是發起人

當目前節點參與者與填寫申請單的發起人為同一人時,可以選擇是否直接通過。

是發起人

是發起人

4.5 前一活動處理

當目前節點參與者與前一節點參與者為同一人時,可以選擇是否直接通過。

前一活動處理

前一活動處理

4.6 處理過流程

目前節點參與者先前已經處理過,當再次回到目前節點時,可以選擇是否直接通過。

例如:A送出給B,B送出給C,C駁回給A,當A送出,再次到C時,若勾選直接通過,就會直接跳過 C 到下一個節點。

處理過流程

處理過流程

4.7 啟用後審核

流程後續節點審核人包含目前節點審核人時,則對應審核人待辦會自動審核通過。系統預設是不啟用。

例如:流程A->B->C->B->D,當第一個 B 設定了後審核,則第一個 B 自動審核通過,流程繼續往下運行,A->B(自動通過)->C->B->D

啟用後審核

啟用後審核

4.8 數據權限

數據權限是針對目前節點的參與者設定數據項操作權限,包含可見、可寫、必填、摘要。

透過不同節點設定不同的數據權限,讓各節點的參與者只看到或填寫部分欄位;換言之,數據權限可以做到某些欄位只會在運行到特定的流程階段時,才可以進行查看、填寫。

  • 可見:數據項在流程運行到目前節點時是否可見。
  • 可寫:數據項在流程運行到目前節點時是否可填寫,若勾選可寫,則預設勾選可見。
  • 必填:數據項在流程運行到目前節點時是否;如果數據項在 【表單設計】 已設定必填,那麼在數據權限這裡就會預設為必填,並且不允許修改。
  • 摘要:在 【流程中心】 的待辦事項列表中,是否要額外顯示該數據項,方便使用者快速掌握表單資訊。摘要最多可設定 6 個。

每個節點的數據項皆來自數據模型,也就是所有已發布的目前模型下的數據項。

[填寫申請單]所有數據項皆預設為可見、可寫,其他使用者活動節點、傳閱節點則是預設可見。

數據權限

數據權限

4.9 表單操作

表單操作主要是針對表單中子表的操作設定。

表單操作

表單操作

4.10 列印範本

列印範本功能是基於 【表單設計】流程屬性中的列印範本設定,可以針對目前節點參與者給予依據範本格式列印表單內容的權限。

目前節點參與者可選的範本格式可以是所有範本或指定範本。

列印範本

列印範本

4.11 節點待辦通知

節點待辦通知是指除了系統通知外,是否要在目前節點給於其他類型的通知及通知內容設定。

若要開啟此功能,需先在[流程屬性]中開啟對應的通知方式。

節點待辦通知

節點待辦通知

5. 操作權限


5.1 操作權限介紹

操作權限是針對目前節點的參與者設定流程操作的權限。勾選操作權限選單,目前節點的參與者即可在前台該流程表單中執行對應流程操作。

填寫申請單

填寫申請單的操作權限與使用者活動節點不同,不會有 『同意』 或是 『駁回』 的操作,而是預設為 『送出』 操作。

填寫申請單

填寫申請單

若想修改操作顯示名稱,可以點選選單右側的『操作設定』即可修改顯示名稱,並且可以設定是否要附上意見說明、是否必填及預設的意見文字等。

操作設定

操作設定

使用者活動

使用者活動節點操作權限則是多了『同意』、『駁回』、『加簽』、『批次處理』等操作,主要都是以審核相關的操作。

使用者活動

使用者活動

系統預設使用者活動節點在點選『同意』時,會自動附上預設意見「同意」;在點選『駁回』時,則是要求必填文字意見。

預設意見文字內容皆可以依據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預設意見文字

預設意見文字

5.2 駁回

駁回操作是指駁回之後希望流程表單後續的處理方式,系統預設是「駁回到開始」。

  • 駁回到開始:表單會回到填寫申請單尚未送出的狀態,讓發起人重新填寫送出或撤銷流程。
  • 駁回到上一步:表單會回到目前節點為基準的上一個節點。
  • 駁回到指定活動:表單會回到目前節點為基準前,由管理員預設的指定節點。

駁回

駁回

若表單駁回後再送出回到第一次駁回的節點,可以選擇以下三個操作:

  • 依流程順序執行:從表單被再次送出的節點到第一次駁回的節點依序執行。
  • 直接回到目前節點:從表單被再次送出的節點直接跳到第一次駁回的節點。
  • 由駁回人指定執行方式:從表單被駁回的節點參與者決定是 依流程順序執行 還是 直接回到目前節點

若表單參與者類型為多人時,達到[否決出口]標準的最後一人選擇執行方式。

駁回設定

駁回設定

5.3 轉辦

節點參與者收到待辦事項時,可以將待辦轉交給其他人處理。

轉辦可以在『操作設定』中限制可選擇範圍,確保被轉辦人具備相關審核權限。

駁回設定

駁回設定

5.4 撤銷

撤銷是指在待辦事項在下一個節點參與者[未讀]或[已讀未處理]時,可以將送出或同意的表單撤銷重新填寫。

撤銷僅支援審核通過/同意後撤銷,不支援流程駁回、轉辦、結束、作廢等操作後再撤銷。

撤銷規則需在後台**【系統管理】⇒【統一設定】⇒【流程設定】**設定好,系統中所有流程皆適用此規則。

  • 待辦未讀時可撤銷:下一個節點參與者還沒有打開過表單(待閱狀態),可撤銷送出或同意的表單;後續所有節點的參與者待辦事項則會顯示[已取消]

  • 待辦已讀未處理時可撤銷:下一個節點參與者還未處理待辦事項時,可撤銷送出或同意的表單

    上一個節點

    • 若參與者類型為多人且設定並行處理,只有撤銷人的表單撤銷為[待辦狀態];其餘參與者不會收到待辦通知。
    • 若參與者類型為多人且設定串行處理,只有最後一個參與者可以撤銷為[待辦狀態];其餘參與者不可撤銷,且不會收到待辦通知。

    下一個節點

    • 若參與者類型為多人且設定並行處理,只要參與者有人處理,上一個節點就不可撤銷。
    • 若下一個節點是多個節點並行處理,只要任一節點已處理,上一個節點就不可撤銷。

流程撤銷設定

流程撤銷設定

5.5 協辦

協辦是指目前節點參與者認為需要徵詢他人意見時,可以在目前待辦事項中新增其他人協辦。

  • 收到協辦的使用者會收到待辦通知,但只能給予意見,不能執行任何流程審核操作;
  • 收到協辦的使用者無論是否處理待辦通知,都不會影響目前節點參與者繼續操作運行流程; 換言之,若目前節點參與者已通過流程審核,收到協辦的使用者待辦事項將自動取消。
  • 【流程設計】 中,可以設定是否讓協辦人員編輯表單內容。
  • 協辦可以在 『操作設定』 中限制可選擇範圍,確保協辦人員是在限定範圍內。

協辦

協辦

5.6 傳閱

傳閱是指由目前節點參與者選擇指定使用者,將表單傳給他查看,但不進行任何流程審核操作。

  • 收到傳閱的使用者可以繼續將表單傳閱給其他使用者
  • 傳閱可以在**『操作設定』**中限制可選擇範圍,確保被傳閱人員是在限定範圍內。
  • 與傳閱節點不同,傳閱節點是由流程設計者指定參與者被傳閱,而傳閱操作則是由目前節點參與者指定被傳閱者。

傳閱

傳閱

5.7 加簽

加簽是指目前節點參與者可以臨時增加使用者參與流程審核操作,一般用於不確定哪些人需要參與目前節點審核的情境。

  • 被加簽的使用者與目前節點預設參與者具備一樣的數據權限與操作權限
  • 參與者類型為單人 加簽給 1 個人或多人時,所有參與審核需 100 % 同意才通過, 1 個人不同意則會被駁回。
  • 參與者類型為多人 被加簽人與加簽人視為共同一票,與其他預設參與者遵循同意/否決出口。
  • 加簽可以在**『操作設定』**中限制可選擇範圍,確保被加簽人員是在限定範圍內。

加簽

加簽

5.8 暫停流程

暫停流程是指流程停留在目前節點,並且該流程所有參與者皆無法進行流程操作,直到流程恢復運行。

暫停流程

暫停流程

5.9 恢復流程

恢復流程是在流程暫停之後出現的流程操作,點選後即可將流程恢復為「進行中」。若無勾選恢復流程,則需要有子管理員或系統管理員權限者,才具備恢復流程權限。

恢復流程

恢復流程

5.10 結束流程

結束流程是指在流程完成之前,提前結束流程,並取消所有未處裡的待辦事項。

結束流程

結束流程

5.11 作廢流程

作廢流程是指在流程完成之前作廢流程,並取消所有未處裡的待辦事項。

與結束流程差別只在於流程狀態顯示不同。

作廢流程

作廢流程

5.12 批次處理

批次處理是指針對目前節點的參與者,支援在 【流程中心】 的批次審核模式下,一次同意/駁回多筆流程表單。

批次處理不會針對業務模型所有規則和流程節點必填數據項進行驗證。

批次處理

批次處理

5.13 快速審核

快速審核是指針對目前節點參與者,支援在 【流程中心】 待辦事項右側直接顯示同意/駁回按鈕,無須展開表單明細或批次模式,即可直接流程審核操作。

快速審核

快速審核